
可轉讓定期存單﹝NCD﹞是一種貨幣工具,係由銀行承諾於指定到期日按票載利率條款付予定期存款戶本息並得自由轉讓之存款憑證。
 個人及公司、行號、團體均可申購﹝或承購﹞本存單。
 最短為一個月,最長不得逾一年。
 一、本存單之面額以新台幣壹拾萬元為單位,並按壹拾萬元之倍數發行之。 其面額分為新台幣壹拾萬元、伍拾萬元、壹佰萬元、伍佰萬元、壹仟萬元、伍仟萬元 、壹億元等七種,並以顏色分別之。 二、1.申購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1.填妥申購書 領取已簽發之可轉 2.申購價款 2.繳付申購價款 讓定期存單存款憑證
 ─固定利率到期本息一次領取。 ─得採記名或無記名。 ─得申請擔保放款或作其他擔保之用。 ─可辦理質押借款。 ─可中途轉讓,但不可中途解約。 ─個人票券利息所得採分離課稅(目前稅率為10%),不須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營利事業票券利息 所得則先扣繳10%,應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該扣繳稅款得自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中減 除,合於免稅條件者,並可依法免稅或申請退稅。
 除照面額申購外,無任何費用。
 本存單到期後,持有人可至本行各營業單位申請兌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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