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100

預收金信託(禮券信託/生前契約信託)

「先付款,後使用」的消費型態已漸漸成為消費產業裡重要的一環,例如飯店旅館、健身中心、美容保養…甚至禮儀服務等業者所發行的禮券、商品提貨券、會員資格、生前契約等,但由於消費者繳費後便處於弱勢的一方,一旦業者發生經營不善或倒閉等情事,消費者手中的禮券、會員資格形同廢紙,預繳的費用也難以求償,因此隨之衍生的消費糾紛頻傳。
為此,主管機關著手制定相關法令,期望藉由明確規範提升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亦使優良商家得以繼續利用這種「先付款,後使用」的消費型態擴展市場,提升營業額。其中,「預收金信託」即是建立業者與消費者間互信機制、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最佳方案。


商品說明

1.禮券信託

「禮券信託」係以發行業者為委託人兼受益人之自益信託,將其所發行之票券總金額(依面額計算)全額交付本行(受託人)信託,由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管理、運用,專款專用。當消費者實際獲得服務或信託保證期滿後,業者即可領回該信託財產。


2.生前契約信託

「生前契約信託」則是依殯葬管理條例第44條規定,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殯葬服務業,其有預先收取費用者,應將該費用百分之七十五依信託本旨交付信託業管理。且殯葬服務業者對於消費者交付信託之金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為消費者死亡後之本契約履行、契約終止或解除外,不得提領或動支。此種信託架構亦是以殯葬服務業為委託人兼受益人之自益信託。
不論是禮券信託或生前契約信託,如信託期間中,發行業者發生解散、破產或倒閉等情事時,信託財產之歸屬權利人即轉換為原先購買禮券或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消費者,完整保障消費者權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