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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價金信託

商品說明

由於不動產交易通常存在金額龐大、交易流程繁瑣等特性,因此在買賣雙方不熟識的情況下,買方會擔心交付買賣價金後賣方違約,造成不動產無法過戶,產生交易風險;賣方則因無法取得買方信任,雙方欠缺互信基礎而阻礙買賣之簽訂。以下將買賣雙方可能面臨的風險整理如下表:

 

買方面臨的風險賣方面臨的風險
  • 賣方一屋二賣。
  • 不動產未過戶前,買方依約繳交款項,不動產卻遭法院查封。
  • 賣方不清償原先抵押貸款,以致原抵押權未能塗銷。
  • 出售不動產時因無法取信買方而導致交易不成。
  • 產權已過戶,但因買方個人事由,致無法取得交惡款或尾款。
  • 產權已過戶買方,但原貸款仍未清償。

 

因此,本行推出「不動產買賣價金交易安全信託」,由不動產買賣雙方(委託人兼受益人)與本行(受託人)簽訂「不動產買賣價金交易安全信託契約書」,由買方依約將買賣價金(信託財產)存入於本行開立之信託專戶中,以確保買賣價金之安全性,並於信託期間,買賣雙方得共同指示受託人自信託財產支付相關費用(例如:土地增值稅、賣方之代償金額、仲介報酬或其他費用),待信託目的完成(即買賣完成)後,買賣雙方再共同指示受託人將信託財產(即買賣價金)交付歸屬權利人(賣方),順利完成不動產買賣交易。 

商品優點
●  由銀行擔任受託人,架構簡明,保障最大。
●  手續簡便,費用低廉。
●  透過信託機制,兼顧買賣雙方權益。
●  買賣價金存放於信託專戶,資金安全無虞。
商品架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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