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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信商業銀行外匯業務服務費率表(DBU)-進口業務

施行日:108 年 04 月 15 日

一、開發進口/背對背信用狀

項目收費標準
手續費 第一期0.25%,最低 TWD 500(三個月為一期,不足三個月者,以一期計收)
第二期起,每期0.125%,最低 TWD 500
郵電費SWIFTTWD 1000
AIRMAIL 開狀香港及澳門TWD 150
其他地區TWD 220
簡電開狀香港及澳門TWD 300
亞洲TWD 400
其他地區TWD 600
承兌費 –賣方遠期信用狀1.5% P.A. 最低 USD 50

二、 進口信用狀修改

項目收費標準
手續費修改內容TWD 400
展期0.125% 最低 TWD 400
增加金額比照開狀標準加計
郵電費TWD 600

三、開發外幣保證函/擔保信用狀

項目收費標準
手續費一年以內者,每期0.25%,最低為 TWD 1,000(三個月為一期,不足三個月者,以一期計收) 
一年以上者,逾一年部份,每期0.375%,最低為 TWD 1,000(三個月為一期,不足三個月者,以一期計收) 
郵電費比照開狀標準計收

四、 外幣保證函/擔保信用狀之修改

項目收費標準
手續費修改內容TWD 1,000
展期0.25% 最低 TWD 1,000 (三個月為一期,不足三個月以一期計收)
增加金額比照開發外幣保證函/擔保信用狀標準計收
郵電費TWD 600

五、墊款息

項目收費標準
有補償條款之即期信用狀 擔保提貨/副提單背書七天
到單還款自押匯日起算,按墊款天數計收利息
遠期信用狀按實際墊款天數計收利息

六、逾期利息

項目收費標準
逾期利息自逾期日起算,按逾期利率(即墊款利率加 2.5%)計收。

七、違約金

項目收費標準
違約金自逾期日起六個月內,按逾期利息之10%計收違約金;六個月以上者,按逾期利息之20%計收違約金。

八、進口託收 & O/A

項目收費標準
D/P & D/A手續費付款交單 (D/P)0.15%,最低 TWD 300 
承兌交單 (D/A)0.2 %,最低 TWD 500 
郵電費比照開狀標準計收
O/A手續費0.1%,最低 TWD 300
郵電費每通電報費 TWD 400,全額到受款銀行之存同行,每筆加收 TWD 400。

九、保兌

項目收費標準
所有地區最低 TWD 1,000
預收 0.25%,如有不足,按國外銀行實際收取金額補收
(三個月為一期,不足三個月者,以一期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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