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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信商業銀行外匯業務服務費率表(OBU)-出口業務

施行日:112年 03 月 20 日

一、出口押匯

項目收費標準
手續費一般出口押匯案件0.10% 最低 USD 15
轉押匯案件0.12% 最低 USD 30,除信用狀另有規定外,應付轉押匯行手續費於 COVER LETTER 上註明由該行內扣;銷帳時向客戶補收。
利息出押息12 天 
貼現息到期日確定貼現息由賣方負擔時: 依實際到期天數計收。 (僅收貼現息,出押息、瑕疵息免收)
到期日不確定依匯票期限加7 天郵程息計收; 貼現息由買方負擔,且由國外銀行於到期日加息付款者:不收貼現息,僅收出押息,惟其利率如低於本行規定者應補收差額。
轉押匯息-加收 7 天
到期日確定免收
瑕疵息加收 7 天
延遲進帳息進帳寬限期 2 天(僅限 Sight L/C);超過寬限期者,依實際墊款天數扣除預收天數計收。
國外費用1. 按信用狀規定計收。
2. 信用狀未規定者,按實際費用收取。
郵費郵遞台灣、香港、澳門地區USD 5
亞洲、大洋洲地區USD 10
其他地區USD 15
快遞台灣地區 USD 10
香港、澳門地區USD 25 
亞洲、大洋洲地區 USD 35
歐美地區USD 40
其他地區USD 50
須向第三銀行辦理求償1.匯票求償:以求償地之快遞費計收。
2.電報(T/T)求償:加計一通電報費(須加發押匯 ADVICE 者以兩通計收)。
需寄送二套單據者第二套以該地區快遞費計收。
快遞費超逾0.5KG或收件地為特遠地區者,得視實際情形加收費用。
電報費USD 30

二、 出口託收 & O/A(記帳) & 外銷週轉金貸款

項目收費標準
出口託收手續費0.05% 最低 USD 15
郵電費比照出口押匯標準計收
註:信用狀項下之出口託收,仍按出口押匯之手續費標準計收。
O/A(記帳)手續費0.05% 最低 USD 15
外銷週轉金貸款手續費0.05%最低 USD 15

三、 信用狀通知手續費

項目收費標準
信用狀通知未於本行開立帳戶者USD 35
本行客戶USD 20 
信用狀修改通知未於本行開立帳戶者USD 20
本行客戶USD 15
信用狀遺失補發USD 100

四、 信用狀轉讓

項目收費標準
轉讓手續費每三個月為一期(不足三個月者,以一期 計收),第一期 0.25%,第二期起,每期 0.125%,最低 USD 40
修改手續費修改內容USD 30
展期0.125%,最低 USD 40
增加金額比照轉讓手續費標準計收
郵電費 比照開狀標準計收

五、信用狀保兌

項目收費標準
手續費
(三個月為一期,不足三 個月者,以一期計收)
0.25% 最低 USD 50
修改金額時亦同,最低 USD 30
郵電費比照出口押匯標準計收
承兌費比照開發信用狀項下承兌費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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