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100

板信商業銀行外匯業務服務費率表(DBU)-出口業務

施行日:112 年 03 月 20 日

一、出口押匯

項目收費標準
手續費一般出口押匯案件0.10% 最低 TWD 500
轉押匯案件0.12% 最低 TWD1,000,除信用狀另有規定外,應付轉押匯行手續費於 COVER LETTER 上註明由該行內扣; 銷帳時向客戶補收。
利息出押息12 天 
貼現息到期日確定貼現息由賣方負擔時: 依實際到期天數計收。 (僅收貼現息,出押息、瑕疵息免收)
到期日不確定依匯票期限加7 天郵程息計收; 貼現息由買方負擔,且由國外銀行於到期日加息付款者:不收貼現息,僅收出押息,惟其利率如低於本行規定者應補收差額。
轉押匯息-加收 7 天
到期日確定免收
瑕疵息加收 7 天
延遲進帳息進帳寬限期 2 天(僅限 Sight L/C);超過寬限期者,依實際墊款天數扣除預收天數計收。
國外費用1. 按信用狀規定計收。 2. 信用狀未規定者,按實際費用收取。
郵費郵遞 台灣、香港、澳門地區TWD 150 
亞洲、大洋洲地區TWD 300
其他地區 TWD 350
快遞台灣地區 TWD 300
香港、澳門地區TWD 800
亞洲、大洋洲地區 TWD 1,000
歐美地區TWD 1,200
其他地區TWD 1,500
須向第三銀行辦理求償1.匯票求償:以求償地之快遞費計收。
2.電報(T/T)求償:加計一通電報費(須加 發押匯 ADVICE 者以兩通計收)。
需寄送二套單據者第二套以該地區快遞費計收。
快遞費超逾0.5KG或收件地為特遠地區者,得視實際情形加收費用。
電報費TWD 800

二、 出口託收 & O/A(記帳) & 外銷 週轉金貸款

項目收費標準
出口託收手續費0.05% 最低 TWD 500
郵電費比照出口押匯標準計收註:信用狀項下之出口託收,仍按出口押匯之手續費標準計收。
O/A(記帳)手續費0.05% 最低 TWD 500
外銷週轉金貸款手續費0.05% 最低 TWD 500

三、 信用狀通知手續費

項目收費標準
信用狀通知未於本行開立帳戶者TWD 1,000
本行客戶TWD 600
信用狀修改通知未於本行開立帳戶者TWD 600 
本行客戶TWD 400
信用狀遺失補發TWD 3,000

四、 信用狀轉讓

項目收費標準
轉讓手續費每三個月為一期(不足三個月者,以一期 計收),第一期 0.25%,第二期起,每期 0.125%,最低 TWD 800
修改手續費修改內容TWD 600
展期0.125% 最低 TWD 800
增加金額比照轉讓手續費標準計收
郵電費比照開狀標準計收

五、信用狀保兌

項目收費標準
手續費
(三個月為一期,不足三 個月者,以一期計收)
0.25%
國外申請人負擔者,最低 USD 50
國內受益人負擔者,最低 TWD 2,000 
修改金額時亦同
國外最低 USD 30 
國內最低 TWD 1,000
郵電費比照出口押匯標準計收
承兌費比照開發信用狀項下承兌費計收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