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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管道

本行為建立誠信、透明的企業文化及促進健全經營,如您發現本行人員有犯罪、舞弊或違反法令之行為,請透過以下管道向本行提出檢舉︰

 

檢舉管道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68號

  收件者:板信商業銀行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或總稽核

  電子信箱:

    1. 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43009@bop.com.tw

    2. 總稽核:50005@bop.com.tw

  電話:

    1. 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02)2962-9170#2013

    2. 總稽核:(02)2962-9170#2014

 

板信AMC檢舉管道

  • 地 址:新北市板橋區三民路1段210號6樓(A室)
  • 收件者:板信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電 話:(02)2952-6169

 

檢舉案件受理原則

為有助於案件之受理及調查,請檢舉人於提出檢舉時,務必提供下列資料供本行查證。如檢舉內容有匿名、不真實姓名或非屬違反法令,或為惡意攻訐、虛偽不實、無具體內容等不法情事,本行得不予受理。

1. 檢舉人真實之姓名及聯絡方式。

2. 被檢舉人之姓名、所屬部門及職稱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之資料。

3. 檢舉之事實內容、發生時間及地點,並檢附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檢舉人保護原則

  本行自受理時起至檢舉案件終止,所有參與檢舉案件處理之人員,均應對檢舉人之身分及檢舉案件的內容負保密義務。

  如檢舉人為本行所屬人員,本行不得因檢舉人所檢舉案件,而對檢舉人解僱、解任、降調、減薪損害其依法令、契

    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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