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4年發放113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之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一、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13年度盈餘分派案,每股配發股票股利0.56元(即每仟股配發56股)及現金股利0.02元(即每仟股配發20元)。
二、茲訂於114年9月1日為除權除息基準日。
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4年8月28日起至114年9月1日止停止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如欲辦理過戶者,請於114年8月27日下午3時30分前洽本公司股務科辦理,採掛號郵寄方式者,亦請於上開時間內寄達本公司憑辦,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2段149之49號1樓,電話:(02)27365189。
五、本公司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領取時依股東約定方式辦理;退匯或自領支票者,請持領取通知書,蓋妥股東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科洽領。
六、另現金股利及盈餘轉增資股票發放日,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另行擇期公告並通知各股東發放之。
七、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