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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期性存款業務
 
Q1:如何辦理新台幣存款開戶﹝活期性存款及定期性存款﹞?
Q2:未成年人辦理公司薪轉戶須法定代理人同意嗎?
Q3:如何辦理存摺存款結清?
Q4:存款人死亡,應如何辦理繼承手續?
Q5:我持有免扣證,應如何辦理退稅?
Q6:請問存款或提領大額款項時,需注意哪些事項?
Q7:我的公司目前正在籌備中,應如何申請開戶?
Q8:在台大陸地區人民如何在台灣地區申請開立新台幣帳戶﹖
Q9:外國自然人在台如何辦理開設新台幣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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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性存款業務

 
Q1:定期存款與定期儲蓄存款有何不同?
Q2:如果定期存單到期日是休假日,利息如何計算?
Q3:定期性存款逾期解約,利息如何計息?
Q4:定期性存款到期前申請自動續存,續存之存款應適用何種牌告利率?
Q5:定期存單到期後續存時,其利率基準日為何?
Q6:定期﹝儲﹞存款(不含可轉讓定期存單)是否有最低存款金額限制?
Q7:定期存款之續存、轉存、解約是否需在原存行辦理?
Q8:定期存款(不含可轉讓定期存單)利息要不要扣繳所得稅?
Q9:綜合存款戶有無開戶條件限制?
Q10:綜合存款戶最多可質借的金額是多少?
Q11:綜合存款質借的利息如何計算?
Q12:一般定期性存款與綜合存款有何不同?
Q13:零存整付最低扣繳金額及計息方式為何?到期後是否會自動續存﹖
Q14:零存整付存款幾次扣繳失敗會停儲?
Q15:可轉讓定期存單金額有無限制?存期有無規定?
Q16:可轉讓定期存單如何扣繳利息所得稅?
Q17:可轉讓定期存單遺失了怎麼辦?
Q18:可轉讓定期存單可否中途解約?
Q19:可轉讓定期存單可否申請存款餘額證明書?
Q20:可轉讓定期存單到期日是休假日,利息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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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存款業務

 
Q1:分公司應以何種名義開立支存戶,應徵提哪些證明文件?
Q2:公司負責人如為外國人,可以申請開立支票存款戶嗎?
Q3:如何辦理支票掛失止付?
Q4:如何撤銷掛失止付?
Q5:支存拒絕往來戶,如何申請委託兌付已簽發之票據?
Q6:遺失完全空白票據,是否應辦理掛失止付?
Q7:保付支票發票日期逾一年可付款嗎?保付支票喪失可否辦理掛失?
Q8:支票若經交換後退票可否至櫃台領現?
Q9:同一張支票若因存款不足退票超過三次發票人是否示為拒絕往來?
Q10:支票金額大小寫不符時是否無效?
Q11:存款不足退票如何辦理退票註記?
Q12:劃平行線即期支票是否可以至付款行領取現金?
Q13:如何辦理支存結清?
Q14:請問自九十年七月一日起實施的票信管理新制後,其退票註銷與註記有什麼不同?
Q15:票信管理新制中拒絕往來的期間與舊制有何不同?
Q16:發票人須在退票後多少期間內清償票款申請辦理註記?
Q17:應向票交所辦理註銷(註記)的退票理由,新、舊票制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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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各項業務

 
Q1:如欲申請板信銀行存款證明書,應攜帶何種文件?
Q2:如何辦理板信銀行各分行聯行提款業務?
Q3:銀行間受理匯款時間之限制?
Q4:如果跨行匯款被退匯的話,該怎麼處理?
Q5:請問板信銀行臨櫃作業哪些需要費用?
Q6:請問板信銀行活期存款及活期儲蓄存款的起息點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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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期性存款業務
 
Q1:如何辦理新台幣存款開戶﹝活期性存款及定期性存款﹞? top

A1:

辦理新台幣存款開戶條件如下表:

資格

開戶條件

本國人

國民身分證及其他證件(如護照、駕照、健保卡)之雙重證件資料

未成年人

1. 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及其他證件(如護照、健保卡)之雙重證件資料
2. 父母雙方身分證影本。

大陸人

應憑內政部核發留有統一證號之居留證或旅行證辦理。

外國人

護照及居留證正本。

公司

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及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繳納營業稅證明),並提供其他相關可供雙重確認之資料,如董事會會議紀錄、公司章程或財務報表等及負責人身分證件。但已完成設立登記,尚未開始營業者,得在指定期間補驗營利事業登記證。

分公司

分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及營利事業登記證,總公司授權分公司開戶之證明書,及負責人身分證件。

行號

營利事業登記證及負責人身分證件。

團體

主管機關登記證照或核准成立或備案之文件,及負責人身分證件。

 
Q2:未成年人辦理公司薪轉戶須法定代理人同意嗎?
top
A2:
板信銀行為配合未成年人因為工作需要而辦理薪資轉帳,只要公司出具同意證明書,證明其僱傭關係是經由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同意,得不須法定代理人允許或承認,就可以開立活期性帳戶(但不得開立支存戶)。
 
Q3:如何辦理存摺存款結清? top
A3: 請存戶本人帶存摺、身分證正本及原留印鑑親自至開戶行辦理。  
Q4:存款人死亡,應如何辦理繼承手續? top
A4: 請繼承人攜帶下列證件至原開戶行辦理繼承結清手續提款,繼承人如有數人時,請所有全部繼承人親自來行填具「繼承人領款申請書」,並出具委託書由受託者簽章取款。
1. 存款人死亡證明書。
2. 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
3. 存款證件:如存單、存摺、空白支票、該存戶原留印鑑等。
4. 稽徵機關核發之稅款繳清證明書或核定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等之副本(存款餘額在20萬元以下者免附)。
 
Q5:我持有免扣證,應如何辦理退稅? top
A5: 請您於收到利息之次月五日前,持免稅證至原開戶行辦理退稅,如為十二月,則應於月底以前申請退稅。  
Q6:請問存款或提領大額款項時,需注意哪些事項? top
A6: 板信銀行為維護您存款安全,防止冒領及經濟犯罪案件,凡客戶通貨交易之單筆現金收或付或換鈔交易達新台幣壹佰萬元,交易人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供本行核對並留存交易紀錄。  
Q7:我的公司目前正在籌備中,應如何申請開戶? top
A7: 由於籌備公司屬個人戶性質,請您攜帶主管機關核備函件、負責人身分證及印章至本行開戶即可;另籌備公司應於開戶後,六個月內向原開戶單位備齊證照,同時辦理戶名變更,更改為公司名稱。  
Q8:在台大陸地區人民如何在台灣地區申請開立新台幣帳戶﹖ top
A8: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開例新台幣帳戶方式如下:

  1. 如果您是持有,台灣地區居留證或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可以開設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定期存款、定期儲蓄存款,不限開戶的金融機構家數及戶數。
  2. 如果您是持有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所核發上述以外證件,可以開設活期存款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並且僅能在台擇一銀行辦理。
 
Q9:外國自然人在台如何辦理開設新台幣帳戶﹖ top
A9: 請攜帶所持有的外國護照、居留證(若是華僑可以持僑委會核發的華僑身分證明書)辦理開設新台幣帳戶,除了可開立存摺類的活期性帳戶也可以辦理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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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性存款業務
 
Q1:定期存款與定期儲蓄存款有何不同? top
Q1: 凡是自然人、法人、營利或非營利事業團體皆可開立定期存款;惟定期儲蓄存款則限自然人、非營利法人或非營利團體才可開立。  
Q2:如果定期存單到期日是休假日,利息如何計算? top
A2: 存單到期日如為休假日,於次營業日解約提款時,本行按存單利率另給付休假日之利息;若於第二個營業日以後解約提款時,除休假日按存單利率給付利息外,本行以活期存款之利率計算解約息。  
Q3:定期性存款逾期解約,利息如何計息? top
A3: 板信銀行定存的逾期解約利息計算方式,是依解約當時的活期存款牌告利率,自到期日至來行解約日折合日息單利計算。惟該存款到期日至解約日期,若活期存款牌告利率有調整者,應按調整牌告利率分段計息。  
Q4:定期性存款到期前申請自動續存,續存之存款應適用何種牌告利率? top
A4: 以續存日當日之牌告利率計算。  
Q5:定期存單到期後續存時,其利率基準日為何? top
A5: 以存單續存當天的牌告利率為基準日。  
Q6:定期﹝儲﹞存款(不含可轉讓定期存單)是否有最低存款金額限制? top
A6:

零存整付儲蓄存款之每月最低存款金額為新台幣一千元;其他定期性存款之每筆最低存款金額為新台幣一萬元。

 
Q7:定期存款之續存、轉存、解約是否需在原存行辦理? top
A7: 綜合存款項下之定期性存款可於本行任一分行辦理續存、轉存、解約。 透過本行網路銀行亦可辦理定期性存款之轉期、續存申請及解除。 持有存單之定期性存款需至原存行辦理續存、轉存及解約。  
Q8:定期存款(不含可轉讓定期存單)利息要不要扣繳所得稅? top
A8:
  1. 所得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扣繳義務人(本行)於給付存款利息時,每次給付金額不超過二萬元者,免予扣繳;每次給付金額超過二萬元者,按存款利息給付總額扣取百分之十之存款利息所得稅。
  2. 所得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扣繳義務人(本行)於給付存款利息時一律按存款利息給付總額扣取百分之十之存款利息所得稅。
  3. 所得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扣繳義務人 (本行)於給付存款利息時一律按存款利息給付總額扣取百分之二十之存款利息所得稅。
 
Q9:綜合存款戶有無開戶條件限制? top
A9: 凡個人、聯名戶、團體或公司行號均可申請,惟未成年人開立綜存戶,除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外,須禁止開放質借功能。  
Q10:綜合存款戶最多可質借的金額是多少? top
A10: 綜存戶的每筆定(儲)存都設有質借的功能,質借額度為提供本行質押之定期存款總金額之九成五範圍內。  
Q11:綜合存款質借的利率如何計算? top
A11:

每日質借利息的算法為:每日質借金額x質借利率x1/365 (閏年為366)
本行每日質借金額採最終餘額法,質借利率為所質借之定期性存款利率加1.5%。

 
Q12:一般定期性存款與綜合存款有何不同? top
A12: 簡單說,一般定期性存款是以存單為證明單據,而綜合存款則是結合活期性存款與定期性存款及質押借款特性,共同納入一本存摺中,減少您保管存單的困擾,同時,避免您至分行臨櫃辦理存單質借的麻煩。  
Q13:零存整付最低扣繳金額及計息方式為何?到期後是否會自動續存﹖ top
A13: 零存整付每月約定之最低扣繳金額為新台幣一仟元,金額一經約定不得變更,本存款以機動利率單利計息,到期後不會自動續存,到期當日一次給付本息,並將本息自動撥入存戶約定之扣繳帳戶。  
Q14: 零存整付存款幾次扣繳失敗會停儲? top
A14:

零存整付於扣款期間內扣款失敗且未補扣總次數達六次者,視為自動停止扣款,停止扣款次營業日本行將自動結清本存款並轉入扣繳帳戶。

 
Q15:可轉讓定期存單金額有無限制?存期有無規定? top
A15: 可轉讓定期存單之金額,係以新台幣十萬元為單位,或新台幣十萬元之倍數發行之。最短為一個月,最常不得逾一年。  
Q16:可轉讓定期存單如何計息? top
A16: 可轉讓定期存單係屬短期票券,利息採分離課稅,持有人於存單到期申請兌付時,本行需先給付利息總額扣取20%之利息所得稅,板信銀行提醒您,受讓人於存單轉讓時,記得要先行於價款中扣減所得稅款。  
Q17:可轉讓定期存單遺失了怎麼辦? top
A17: 持有人應向發行單位辦理掛失止付手續,並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俟取得除權判決後再申請補發存單。  
Q18:可轉讓定期存單可否中途解約? top
A18:

很抱歉,不可以,可轉讓定期存單是一種貨幣市場工具,它是以自由轉讓、流通買賣方式來取得資金的運用;所以存戶於存續期間需要資金時,可中途轉讓或是售予票券交易商,惟不得中途解約。

 
Q19:可轉讓定期存單可否申請存款餘額證明書? top
A19: 很抱歉,不可以,因為銀行發行的NCD是一種貨幣市場的工具,具有自由轉讓、流通買賣的特性,而且在轉讓時不需要通知發行銀行辦理過戶手續,這與一般存單的存款不同,所以不能向發行單位申請發給存款餘額證明書。  
Q20:可轉讓定期存單到期日是休假日,利息如何計算? top
A20: 可轉讓定期存單到期日如為銀行休假日、或發生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或臨時休假日,可按存單利率計付利息,否則逾期部分概不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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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存款業務

 
Q1:公司應以何種名義開立支存戶,應徵提哪些證明文件? top
A1:

分公司開立支存戶,請備齊下列文件:
1. 分公司應以總公司名義開戶,但分公司名稱得並列戶名內。
2. 總、分公司之經濟部核准成立之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總分公司負責人身分證影本;總公司授權分公司開戶之授權書。

 
Q2:公司負責人如為外國人,可以申請開立支票存款戶嗎? top
A2: 公司負責人如為外國人,不需要在台設有住所,得留存護照及外僑居留證影本,該公司始可開立支票存款戶。  
Q3:如何辦理支票掛失止付? top
A3: 請掛失止付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至付款行辦理後,並於五日內向付款行提出已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若通知止付人如為發票人時,請攜帶原留印鑑填寫掛失止付申請書。  
Q4:如何註銷掛失止付? top
A4:
  1. 公示催告程序前:得由原掛失止付申請人填具「撤銷票據掛失止付申請書」,申請撤銷止付。
  2. 公示催告程序後:應由原掛失止付申請人填具「撤銷票據掛失止付申請書」,並提出向法院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狀繕本及法院收狀證明,憑以辦理撤銷止付手續。
 
Q5:支存拒絕往來戶,如何申請委託兌付已簽發之票據? top
A5: 請發票人於「支票存款戶拒絕往來申請兌付票據申請書」上載明申請兌付之票據種類、票號、金額及票載日期等資料,留存支存印鑑章,同時將申請兌付票據之等額現金提存。  
Q6:遺失完全空白票據,是否應辦理掛失止付? top
A6: 發票人應向本行辦理掛失止付,惟因無涉及第三人權益,故免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亦免辦理止付金額之提存。  
Q7:保付支票發票日期逾一年可付款嗎?保付支票喪失可否辦理掛失? top
A7: 相關規定如下:
1. 可以,保付支票發票日期逾期一年,本行仍可照付。
2. 本行不得受理保付支票掛失,應請您至法院申請公示催告,並請法院對本行為禁止支付之命令
 
Q8:支票若經交換後退票可否至櫃台領現? top
A8: 支票若經交換後退票,則不可至櫃台領現,您必須用轉帳或再透過交換始可。  
Q9:同一張支票若因存款不足退票超過三次發票人是否示為拒絕往來? top
A9: 同一張退票雖經重複提示過多次,仍視為一次正式退票紀錄。  
Q10:支票金額大小寫不符時是否無效? top
A10: 依據票據法第七條規定,有效,應以大寫文字為準。  
Q11:存款不足退票如何辦理退票註記? top
A11: 發票人於退票次日起算三年內
1. 清償票款,檢具清償贖回之原退票據及退票理由單或相關單據,向本行申請核轉票據交換所辦理清償註記。
2. 將票款存入本行,並填具四聯式「支票存款戶『提存備付』註記申請單」,連同備付原退票據票款並繳交註記手續費,向本行申請核轉當地票據交換所為提存備付註記。
 
Q12:劃平行線即期支票是否可以至付款行領取現金? top
A12: 不可以,必須由發票人撤銷平行線且未經轉讓才可領現。  
Q13:如何辦理支存結清? top
A13: 請本人或公司負責人攜帶身分證件、支存原印鑑、空白票據、至原開戶行辦理。  
Q14:請問自九十年七月一日起實施的票信管理新制後,其退票註銷與註記有什麼不同? top
A14: 舊制的退票註銷是指在退票後七個營業日內清償者,可以向票交所註銷退票記錄,但是該退票記錄不提供查詢;而新制的退票註記是指退票後的三年內清償者,可以向票交所註記清償日期,但不註銷退票記錄,該註記資料可以提供為票信的查詢。  
Q15:票信管理新制中拒絕往來的期間與舊制有何不同? top
A15:

所謂拒絕往來,為發票人於一年內因存款不足、簽章不符、擅指金融業者為本票之擔當付款人或本票提示期限經過前撤銷付款委託之理由退票,未辦理清償註銷或註記達三張,票據交換所即通報為拒絕往來戶而且拒絕往來期間一律為三年。而新制與舊制的不同點為:新制取消「拒絕往來期間六年」及「永久拒絕往來戶」的規定;若要申請恢復往來,舊制的規定則須要等到拒絕往來期間屆滿後才能提出申請,而新制則規定在拒絕往來期間屆滿或屆滿前,對於構成拒絕往來以及爾後發生的全部退票,已經辦妥清償註記者,就可以再申請恢復往來。

 
Q16:發票人須在退票後多少期間內清償票款申請辦理註記? top
A16: 發票人在退票的次日起三年內辦理清償票款,就可以申請辦理註記。  
Q17:應向票交所辦理註銷(註記)的退票理由,新、舊票制有什麼不同? top
A17: 新制需要辦理退票註記的退票理由有存款不足、簽章不符、擅自指定金融業者為本票之擔當付款人、本票提示期限經過前撤銷付款委託等四項,而舊制須註銷的退票理由為存款不足、簽章不符等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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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各項業務

 
Q1:如欲申請板信銀行存款證明書,應攜帶何種文件? top
A1: 請您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原留印鑑至開戶行辦理。  
Q2:如何辦理板信銀行各分行聯行提款業務? top
A2:

您於本行開立之活期或活儲存款帳戶,無需辦理聯行提款功能即可於本行各營業單位提款。

 
Q3:銀行間受理匯款時間之限制? top
A3: 週一至週五:AM 9:00-PM 15:30止。  
Q4:如果跨行匯款被退匯的話,該怎麼處理? top
A4:

您的匯款如果被退匯,請您攜帶原匯款單據至分行辦理重匯或領回匯款金額。
1. 重匯:請您確定正確資料重新匯款即可,惟需再次繳交匯款手續費。
2. 轉帳領回:若您在本行有設立活期性帳戶,可轉入帳戶。
3. 現金領回。

 
Q5:請問板信銀行臨櫃作業哪些需要費用? top
A5: 請參閱本行最新消息公告之收費項目  
Q6:請問板信銀行活期存款及活期儲蓄存款的起息點為何? top
A6: 本行活期存款的起息點為一萬元,活期儲蓄存款的起息點為五仟元。